生物的求生本能是一种很难琢磨的事情,那只雄鹿确实并没有发现叶千狐的存在,但是低垂的脑袋还是抬了起来,不安地私下扫动,只是这种警觉还不足以它做出逃走的动作。
这是一只很漂亮的雄鹿,身体健硕,头顶的鹿角分出一个个枝杈,如同属于它的王冠。
爱丽丝来到了自己的身后,一只手从后面搭在自己的肩膀上,叶千狐没有回头去看她,目光专注在雄鹿的脖颈,那里最炽热的一处地方,那里的脉搏跳动最为强烈。
身体略微紧绷,躬身,眼睛紧盯着二十多米外的雄鹿,轻轻起跳没有发出声响,轻松逃过之间的距离。
直到这个时候,鹿群才发现了叶千狐的存在,但早已经为时已晚,雄鹿刚刚想要站起就被叶千狐扑倒,精确地要在脖颈间血液流过的地方,就像是刀片切过黄油一样容易,它本能的挣扎在叶千狐强大的力量下根本微不足道。
当雄鹿被扑倒的时候,鹿群其他的成员便开始惊恐地逃离,在雨夜的森林中横冲直撞,却没有人去理会它们。爱丽丝没有捕猎的意思,只是在欣赏叶千狐的捕猎。
雄鹿鲜血的味道,和之前所品品尝过贝拉的鲜血相比要远远不如,但同样温润,当大口大口的血液流过喉间,马上安抚了身体中难耐的饥渴感觉。
雄鹿的反抗逐渐消失,它的力量和生命已经随着体内的血液流淌如叶千狐的身体中,濒死的悲鸣也彻底被潺潺的血流声所掩盖。这具冰冷的身体,在血液的滋润下似乎开始变得温暖,从喉咙开始遍及全身,就连手指的尖端也能够体会到这种令人沉醉的温暖。
血液还没有流干雄鹿就已经死去,但这个世界的吸血鬼显然并没有不能吸食死物血液这个规律,血液的味道并没有改变,一如既往地带给叶千狐满足感。
等到血液干涸,叶千狐厌恶地推开雄鹿的尸体,身体中的饥渴感失去了血液的安慰之后马上又燃起。一只雄鹿的血液其实已经很多,但叶千狐很清楚自己还远远没有吃饱。
“第一次捕猎,很成功,”站在他身边的爱丽丝做出评价,“没有把鲜血弄得到处都是,没有弄脏衣服,近乎完美,就像是这样的工作你已经做过好多次一样。”
叶千狐道“你不需要捕食吗?”
爱丽丝身体依靠在树干上,反正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也就少了很多顾忌,闻言回答道“今早上我才用过早餐,一般来,如果不是感到饥饿的话,我是不会捕猎的,总要为以后考虑不是吗,总不能让这里的大型动物灭绝。”
点点头,叶千狐道“但我还需要更多的血液。”
“这里有很多鹿,可以满足你的要求。”
“肉食动物呢?”
“美洲狮,我捕猎过,但是数量不多,而且现在的气就更难寻找了,这要看运气。”
“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对此我不发表意见。”
捕猎继续,美洲狮不着急寻找,叶千狐继续捕猎这些“臭烘烘”的食草动物,就像是爱丽丝的那样,这里的鹿有很多,就像是刚刚就从这里逃走了几只。
根本不需要舍近求远,即便是雨,那些鹿逃走时留下的味道在他的嗅觉中依然明显,循着这种带着腥味的味道,叶千狐很快就从他的第二只、第三只猎物身上获得了大量的鲜血用来满足自己的饥饿感,然后继续寻找新的猎物。
来有趣的是,在这片非常广阔的狩猎区,捕食动物相对于自然状态来数量要少太多了,因为卡伦一家替代了它们的位置。
在这里,卡伦一家才是真正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就算是丛林中危险的肉食动物,落在卡伦一家手中也不过是更加美味的食物。肉食动物缺少,在短时间内有利于食草动物的繁衍,然后卡伦一家的存在又限制着食草动物的数量不会超过环境承受的极限。